上红疙瘩就消下去了,再一天,就痊愈了。
那叫一个倍儿爽!
德亨撺掇弘晖跟他剃一样的发型,别说,弘晖还真挺意动,但只意动了一瞬,就拒绝了。
他是皇帝,乃万民表率,有德亨一个跳脱不守成规就行了,他这个皇帝,还是规矩穿戴吧。
弘晖规矩龙袍、冠冕、朝珠一穿戴,德亨都替他热,到了他自己,全都跟弘晖反着来。
宽松丝麻混纺白衬衫纽扣只扣到锁骨下,真丝暗绣石青色撒花阔腿长裤垂至脚踝,巴掌宽腰带一扣,单层染色小羊皮暗孔透气皮鞋一蹬,完活。
这一身,不管是和文官坐着喝茶还是和武官打马射箭,都能做到控场自如。
弘晖从他的短毛寸到他窄腰腰带再到他暗红色皮鞋,琢磨半晌,评价道:“我怎么感觉你是去开屏的?你这袒胸、露骨,穿了跟没穿有什么区别?”
弘晖不知道有一个词叫做“花花公子”,但他知道有一个词叫“浪荡子”,‘花孔雀’。
德亨不满,指着自己的长裤子和挽起至手肘之下的衬衫,道:“我这不是裤子,这不是衣衫?怎么就袒胸,怎么就露骨了?”
弘晖不跟他理论,直接吩咐芳菲道:“给他换一身能出门见客的。”
芳菲忍笑,对德亨道:“您可以私下里穿给王妃看,她定然喜欢。”
去拿来一条中正纯色黑长裤,和一条珍珠白真丝垂坠衬衫,外搭黑皮鞋,黑皮腰带,让他换上。
德亨一换上,弘晖就眼前一亮,道:“这身好看,雅正又不失彪悍,就这身吧。”对芳菲和芳冰道,“你们给他身边伺候穿衣的奴才们教一下,以后就让他这么穿。”
德亨“哈”一声,不管他们,衣裳穿他自己身上,管的着吗?
德亨不耐烦戴配饰,什么手镯、串珠、玉佩、项链、挂饰等通通不要,以前有头发的时候,可以在辫子上做珠玉文章,现在他头发基本光了,想装饰都装饰不了了。
他就只在腰间皮带上扣了块金表,左手食指上戴了宝石戒指,右手拇指上戴了扳指。好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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