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,法定准入条件不同。娶妻只要男子到了结婚年龄就可迎娶,但是纳妾是有条件的。在宋代,许多家族的家法都规定“四十不纳妾”。如浦江郑家的《郑式规范》里就规定“若年四十无子,许置一人”。也就是说,男子娶妻后如果四十岁了还没生儿子,这时候才可以纳妾。到了明朝,更是将此项要求写入了法律。《大明律》规定:“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,得纳妾。”从这一点要求上来看,纳妾的最主要目的是给主人生孩子,妾只是个生育机器。有的朋友可能会失望,原来古人也不是妻妾成群的啊,连纳个妾都这么麻烦!别急,法律是法律,现实是现实,只要你有钱有地位,想纳几个纳几个,想什么时候纳就什么时候纳。另外,古代男子不纳妾也可收养女子,除了妾还有家妓。宋代的商人和士大夫都有蓄妓的习惯,有的多达数十人甚至上百人,这也得看家里的条件了。另外,纳妾是需要征得妻子同意的,如果妻子不同意,你就纳不成。有的时候,妻子进门时带过来的陪嫁女子,也会成为丈夫的妾。
第五,家庭待遇不同。既然妻的身份是主人,妾的身份是奴婢,那妻妾之间在家庭中的待遇也就大不相同。比如说,明代法律规定:妻打妾,只要打不残打不死就没事;而妾打妻,是要杖一百的。花费待遇上,妻妾差距也很大。《红楼梦》里,正妻王夫人的月例银子是20两,妾室赵姨娘的月例银子只有2两,相差10倍。另外,妻妾死后的待遇也大不相同。正妻死后可以和丈夫同穴合葬,而妾不可以。
最后,妻妾身份不同,生育出的子女地位也不同。妻子生的子女叫嫡出,妾生的叫庶出。庶出的子女,在法理上是要将父亲的正妻作为母亲来侍奉的,称为大母、嫡母。而对自己的生母,则称为亲母或生母。至于《知否》中“小娘”的称法,在宋代一般是不会用来称呼母亲的。因为在宋代,青楼妓院的女子才会被唤作“小娘”,类似今天的“小妞”。
文末还要跟大家说一下古代妻子对纳妾的态度。古代妻子对丈夫纳妾看得比较包容,毕竟地位悬殊,不会产生太多醋意——何必跟一个下人计较?甚至有的妻子会主动提出为丈夫纳妾,并会被看作是妻子通情达理的表现。北宋仁宗时,王安石的妻子为丈夫花了90万钱纳了一个妾,这些钱的购买力至少合今天70万元。花这么大价钱纳来的妾,想必是色艺俱佳。
47 古人如何离婚
“离婚”在古代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,早在先秦就已有之。《诗经》中称离婚为“仳离”,“仳”就是离别。在《战国策》和《韩非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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